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红色旅游景点成为本年度的重点旅游目的地之一,为进一步巩固去年以来我县旅游环境整治成果,全面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出的关于旅游环境的热、难点问题,进而打造游客吃的放心、住的舒心、玩的开心的旅游环境,根据延政办发《市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要求,今年我县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改善我县旅游环境,全面提升游客满意度,为加快我县旅游产业科学健康发展奠定扎实基础。现就我县开展旅游环境大整治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为指导,以提升整体品味和形象为目的,以争创全国百强县为动力,以“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安全有序,交通顺畅,管理规范,经营诚信,服务优质”为标准,综合运用宣传教育、联合执法、行政处罚、监督检查等手段,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力争使全县旅游环境卫生进一步优化,安全保障明显加强,市场秩序和交通状况明显好转,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游客满意度大幅提高,实现旅游环境“整洁化、秩序化、规范化”。

二、整治重点和时限要求

(一)改善城区卫生环境。全面治理整顿城区“脏、乱、差”现象,彻底根除城市乱摆卖、乱搭建、乱写画、乱贴挂、乱停放、杂物乱堆放、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等现象,坚决取缔各类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行为,清理和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店牌广告、跨界横幅等现象,清理视觉污染。同时,抓好在二道街、车站、广场周边围追行人、游客进行乞讨、卖艺、算卦的现象。完善垃圾收容设施,加强垃圾收集清运。二是加强对城区公厕的维修、管理,安排专人做好日常保洁,保持干净卫生,无异味。同时做好景区厕所的建设,以水厕为主,个别取水条件较为困难的景点可建旱厕,但要确保远离景点并及时做好清运工作,保证干净卫生。三是加强县城项目建设工地管理,保持工地周边环境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四是加大对县城水景观工程沿线卫生清理及日常监督。

(二)整治交通秩序。一是加快县内交通设施建设。修补坑洼路面,配齐路灯、路标,并采取宣传教育、分流疏导、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等措施,进一步提高交通通行能力,降低交通拥堵率。二是着力整顿公交车压站和甩客行为;出租车拼座、甩客、拒载、乱掉头、不在停靠点上下客人、服务意识差等行为;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投放旅游专用车辆;整治行人乱闯红灯、横穿马路和车辆抢道通行等违章行为;严厉打击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完善标志标识设置。一是在303线与交界处及城区主要干道设置规范、醒目、指示明确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景区指示引导牌。二是在重点景区门口设立主题鲜明、品位高雅、吸引游客的景区标志三是借助“红都保安、将军故里”的影响力,规划、建设独具特色的红色旅游标志,进一步增加红色旅游氛围。

(四)规范旅游行业管理。一是采取等级评定、资格公告、合同管理、广告审核、市场检查、质量抽查档案监管等措施,积极引导旅行社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优化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二是积极引导、规范农家乐服务、管理等经营行为,改变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旅游饭店星级划分与评定》(GB�MT14308―2010)国家新标准。现有宾馆饭店16家,其中二星级一家(宾馆)。在对星级宾馆的监管上采取严格准入、全面审核、定期抽查、及时监控、动态管理等措施,加强对星级饭店的日常监管,规范星级饭店的经营和服务行为。四是完善旅游投诉受理体系,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旅游质监巡查,高效快速地受理、衔接、处理旅游投诉。

(五)整顿旅游消费环境。一是加快做好旅游餐饮单位、旅游购物单位的推荐工作,向游客推荐一部分环境设施好、服务和商品质量有保证、价格合理、游客满意度高的餐饮购物场所。二是严厉打击无文化许可证、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无营业执照经营的娱乐场所,重点查处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强买强卖、强迫消费等行为。三是加大市场培育力度,合理控制物价,有效解决游客在吃饭、住宿、购物花费偏高等问题。

(六)加强饭店餐馆监管。一是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在所有非星级饭店和社会餐馆服务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公示牌,统一对外公布各监管部门、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二是采取全面检查、达标认证、暗访抽查、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强对非星级饭店和社会餐馆的食品卫生、安全、价格及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七)规范旅游景区管理。一是依照市旅游局关于创建“人民满意基层服务窗口”、文明旅游景区和平安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彻底消除景区内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刻乱画、滥砍滥伐等现象,加强景区保洁工作,及时清扫、清运垃圾。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对景区商品价格、旅游服务收费和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及其减免优惠政策(县物价局、旅游办联合负责,常态工作)。三是严厉打击景区(包括景区周边)无证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严肃查处涉及宗教场所的景区内发生的利用宗教信仰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围追兜售、以次充好、胁迫消费等损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县公安局、工商局、民政局、物价局联合负责,常态工作)。四是推行景区规范化服务,统一景区员工着装,统一挂牌上岗,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景区安全防范机制、来客登记制,做到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应急措施有效可行。

(八)整肃景区周边环境。一是合理规划布局九吾山景区、保安革命旧址纪念馆停车场等旅游服务设施,保持周边建筑与景区风貌协调一致。二是保持景区周边社会治安、秩序环境良好(县公安局牵头负责,常态工作)。

(九)打击破坏公共设施行为。一是采取蹲点守候、沿街巡查等措施,严厉打击破坏城区绿化、美化设施的行为。二是严惩破坏县城东西两山山体景观灯、切断山体亮化设施电缆等恶行。

(十)提升居民文明素质。广泛开展文明礼仪教育,重点纠正随地吐痰、酒后随地呕吐、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使用不文明语言等行为,培育居民进一步树立“红都儿女”意识,增强作为红都儿女的荣誉感与自豪感(县文明办牵头负责,常态工作)。

三、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强保证。全县旅游环境大整治工作按照“统一领导、集中整治、各负其责、部门联合、合力实施”的总体要求,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实施。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旅游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弥补漏洞、完善不足、巩固反弹,为打造良好旅游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二)营造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合力。本次旅游环境大整治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长期性的工作,也是全县人民共同实施的一项全民工程,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因此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做好宣传动员,力争做到家喻户晓,全民参与,形成“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浓厚氛围。县委通讯组、广电中心要主动跟踪,及时监督,表扬先进,交流经验,曝光典型。

(三)强化日常监督,确保活动实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集中采取明查暗访、调研、受理举报和投诉、舆论媒体报道等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确保本次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工作手段,严格奖惩兑现。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县委、县政府把本次活动列为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实行硬考核、硬兑现,并按照“三问”制度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各部门、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治任务,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整治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全面提升旅游环境整体水平,为旅游争取更多客源。

四、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巩固去年整治成效,县政府重新研究决定成立县旅游环境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旅游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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