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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溪区出台旅游奖励政策 评定5A景区奖30万

中国网1月23日讯 记者从四川有关部门获悉,日前,四川宜宾市南溪区政府正式出台了扶持旅游业发展的一系列奖励政策,并已于1月1日开始执行。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表示着南溪区委、区政府对旅游业发展高度重视,同时也调动了南溪个人、旅游企业、乡镇为南溪旅游发展贡献力量的积极性。

据了解,该奖励政策具体规定:

新评定为国家2A、3A、4A、5A级旅游景区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5万元、15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评定为国家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的旅游饭店,分别给予一次性0.5万元、2万元、5万元、20万元的奖励(升星的按同星级标准给予补助)。

新评定为四川省3A级、4A级、5A级的特色旅游商品购物中心(点),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0.2万元,0.5万元,1万元。

新评定升级乡村旅游示范乡(镇)、寸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1万元的奖励。新评定为四川省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农家乐的,分别给予一次性0.3万元、1万元、4万元、10万元的奖励(升星的按同星级标准给予补助)。

旅行社以团队方式招徕区外游客到南溪旅游,年累计达到500人,按每人8元进行奖励;达到501—1000人,按每人12元进行奖励;达到1001—3000人,按每人15元进行奖励;达到3001—5000人,按每人18元进行奖励;达到5001—10000人,按每人23元进行奖励;10001人以上,按每人26元进行奖励。

南溪区公民考取导游证,证书由南溪区旅行社管理,在南溪区从事导游工作1年以上的,奖励每年每人2000元。

旅行社、旅行社分社入住南溪古街持续经营1年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1万元。(伍策 王月婷 赵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