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5A级景区可获50万元奖励

太原市《旅行社、旅游区(点)奖励办法》实施方案出台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赵丽娜)记者日前从太原市旅游局获悉,太原市《旅行社、旅游区(点)奖励办法》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创建5A级景区可获奖50万元。

方案规定,年度内在开展创建A级景区、工农业旅游点工作中成效显著的单位,可在挂牌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上报申请奖励。奖励额度分别是:5A级景区50万元,4A级景区10万元,3A级景区5万元;2A、1A级景区1万元。
根据办法,太原市旅行社组织境外、省外游客包机来并,每架次旅游团队的游客人数不少于100人,在并住宿不少于两夜,游览太原市旅游区(点)不少于3家的,一次性奖励该旅行社0.5万元到1万元。符合奖励条件的共有27家景点,主要包括晋祠博物馆、东湖醋园、中国煤炭博物馆“煤海探秘”、森林公园、动物园、汾河景区、宝源老醋坊等。旅行社包机、专列、大宗团队奖励每季度颁发一次,即每季第一个月对上季受奖企业进行奖励。

根据实施方案,申报奖励的旅游企业将通过查验、审核、公示等环节评出。旅游管理部门如发现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有弄虚作假、伪造凭据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年(期)奖励,并连续3年取消受奖资格。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旅行社、旅游区(点),取消当年(期)奖励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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